​關于組織開(kāi)展“十四五”第一(yī)批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認定申報工(gōng)作的通知(zhī)

日期:2021/7/30 15:32:33 人氣:4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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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爲深入貫徹落實“四個革命、一(yī)個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堅持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爲能源發展的戰略支撐,加快推動能源科技進步,根據“十四五”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相關部署安排和《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管理辦法》(國能發科技〔 2020 〕49 号,以下(xià)簡稱 《 管理辦法 》 )有關要求,國家能源局決定近期聚焦能源安全、“碳達峰、碳中(zhōng)和”目标等重大(dà)需求,圍繞以新能源爲主體(tǐ)的新型電力系統、新型儲能、氫能與燃料電池、碳捕集利用與封存(CCUS)、能源系統數字化智能化、能源系統安全等重點領域,開(kāi)展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台 (包括國家能源研發中(zhōng)心和國家能源重點實驗室)的認定工(gōng)作。現将有關事項通知(zhī)如下(xià) :


一(yī)、認定方向

  ( 一(yī) )以新能源爲主體(tǐ)的新型電力系統

   研究内容(包含但不限于):新型太陽能發電、海上風電、地熱發電等先進可再生(shēng)能源發電及綜合利用技術;先進核能及綜合利用技術;适應大(dà)規模高比例可再生(shēng)能源和分(fēn)布式電源友好并網、源網荷雙向互動、智能高效的新型電網技術。

  ( 二 )新型儲能技術

   研究内容(包含但不限于):新型能量型/容量型儲能技術裝備及系統集成技術;新型功率型/備用型儲能技術裝備與系統集成技術;儲能電池共性關鍵技術。

  ( 三 )氫能及燃料電池技術

   研究内容(包含但不限于):高效氫氣制備、儲運、加注和燃料電池關鍵技術;氫能與可再生(shēng)能源協同發展關鍵技術。

  ( 四)碳捕集、利用與封存(ccus)技術

   研究内容(包含但不限于):新一(yī)代高效、低能耗的C02捕集材料/吸收劑和裝置;C02 驅油驅氣、C02 礦化發電等利用技術;C02 封存監測、洩漏預警技術;碳捕集系統與S-C02發電、IGFC發電、富氧燃燒發電、化學鏈燃燒發電等新型發電系統藕合集成技術。

  ( 五 )能源系統數字化智能化技術

   研究内容( 包含但不限于):能源領域數字化智能化共性關鍵技術;煤炭、油氣、電廠、電網等傳統行業數字化智能化融合技術;能源廠站和區域智慧能源系統集成技術。

  ( 六 )能源産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及系統安全相關技術

   研究内容(包含但不限 ):能源産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相關的能源工(gōng)控系統、專用軟件、高端組部件、核心材料等方面的基礎共性技術,以及能源系統安全相關技術。


二、認定條件

  ( 一(yī) ) 具有完善的研究、開(kāi)發、設計和試驗條件,擁有一(yī)批具有自主知(zhī)識産權和良好市場前景、處于國内領先水平的重大(dà)科技成果,研究開(kāi)發能力與創新水平同行業領先。

  ( 二 ) 擁有技術水平高、實踐經驗豐富的專業帶頭人和一(yī)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,在相關領域中(zhōng)具有較強人才優勢。

  ( 三 ) 組織體(tǐ)系健全,發展規劃和目标明确,建立了良好健全的内部管理機制、産學研用合作機制和知(zhī)識産權管理體(tǐ)系,技術創新績效顯著。

  ( 四 ) 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和專職研究與試驗人員(yuán)數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準 :

   1.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3000萬元 ;

   2.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(yuán)數不低于 100 人。

  ( 五 ) 拟建立的能源創新平台在機構、人員(yuán)和财務等方面相對獨立。

  ( 六 ) 鼓勵能源領域優勢企業、科研院所、高校等建立創新聯合體(tǐ),共同申報建設能源創新平台。聯合申報的能源創新平台,需指定牽頭依托單位,負責能源創新平台的組織協調等相關工(gōng)作。


三、申報方式

紙(zhǐ)質檔材料和電子檔材料的申報截止時間均爲:2021年8月25日(逾期視爲自動放(fàng)棄,不可補申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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